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陽山縣黎埠鎮(zhèn)新區(qū)01地塊
占地面積:2361.58平方米
地理位置:廣東省清遠市陽山縣黎埠鎮(zhèn)新區(qū)(黎埠鎮(zhèn)中心幼兒園南側),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24°33'50.41"(24.564003°)、東經112°25'7.45"(112.418736°)
土地使用權人:陽山縣黎埠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居民民房、商鋪、空地以及道路
地塊未來規(guī)劃: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城鎮(zhèn)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惠州清和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地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5年7月14日。
2025年7月調查組進場時調查地塊現狀整體為居民民房、商鋪、空地以及道路。未在地塊內發(fā)現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儲存、處理、處置場所,無生產工業(yè)企業(yè)及其生產過程和設備、儲槽與管線,未聞到明顯的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未在地塊內發(fā)現污染和腐蝕的痕跡以及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堆放處、井。
根據調查情況,調查地塊2020年以前為農田和道路;2020年至2022年為農田改建為臨時停車場,故地塊整體為臨時停車場和道路;2022年至2023年臨時停車場不再使用,地塊北部為空地,中間為道路,南部建設有民房和商鋪,故地塊整體為空地、居民民房、商鋪和道路;2023年北部空地建設有有民房和商鋪,至今地塊整體仍為居民民房、商鋪、空地和道路。
根據相鄰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沿革,東側相鄰地塊2014年以前為民房、商鋪、道路、糧庫、農田,2014年至今為民房、商鋪、道路、糧庫、空地。南側相鄰地塊2020年前為農田;2020年至2022年為臨時停車場、空地、水泥混凝土攪拌站,水泥混凝土攪拌站服務于西側黎埠大街建設工程的水泥混凝土生產;2022年臨時停車場、水泥混凝土攪拌站不再使用,攪拌站原有設備仍暫放在站內,故2022年至今為空地、廢棄水泥混凝土攪拌站。西側相鄰地塊2020年以前為村路、農田;2020年~2022年進行黎埠大街建設,為建設中的黎埠大街、農田、空地;2022年黎埠大街建設完成,至今為黎埠大街、農田、空地。北側相鄰地塊2017年前為農田;2017年建設有黎埠鎮(zhèn)中心幼兒園,至今為黎埠鎮(zhèn)中心幼兒園、空地。
根據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歷史至今主要為農田、居民民房、商鋪、道路、臨時停車場,在各個歷史使用階段內未進行過任何工業(yè)企業(yè)生產活動,未發(fā)生過污染事故,現場未發(fā)現有工業(yè)污染痕跡。調查地塊周邊50米范圍內現狀無工業(yè)企業(yè)污染源,主要為幼兒園、居民民房、商鋪、道路、空地、農田等,歷史生產經營活動主要為服務于地塊西側黎埠大街建設工程的水泥混凝土攪拌站,不屬于重點行業(yè)企業(yè),且污染遷移途徑對本地塊影響較小。
此外,由現場快速測定結果可知,地塊內檢測點位S1~S3的檢測結果與對照點(S4、S5)相差不大,調查地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較小。
基于該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該地塊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較小,且調查地塊周邊相鄰區(qū)域也未對調查地塊造成明顯不利影響,因此,調查地塊的土壤環(huán)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環(huán)境調查工作。